问题 |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
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 责任不同。 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 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七条
保管合同的成立: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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