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认缴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企业因破产而面临困境之时,关于那些尚未足额支付的认购资金所产生的负债,包括但不限于由该等资金所引发的诉讼或其他法律案件中可能涉及到的财务责任,作为股东的你将有义务根据你们各自未能实实在在地交纳的投资款额,来担负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此,我们必须明确,企业是以其所有的财产为基础,对其所背负的所有债务负责的。 一旦企业步入破产程序,我们首先会用企业现有的各类资财来支付债务。 然而,若是这些企业自有财产仍然无法完全偿还所有的债务,那么对于那些已经被股东认购,但是并没有实际支付的投资款项,我们将会采取措施,使之提前到期,以便股东能够在他们未能实际交纳的投资款额范围之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起补充赔偿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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