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企业遭遇破产时,其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
根据法定程序,首先由破产管理机构接手管理公司的全部财产及业务活动,并对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进行全面且详细的清点与记录。 针对债务方面,则需依据破产法中明确规定的偿还顺序依次进行清偿。 具体而言,首先需要优先偿还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共同利益债务; 其次,是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费以及抚恤费用等; 再次,是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随后,是破产人未缴纳的除上述款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所拖欠的税款; 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人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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