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公司对分公司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需要理解,分公司之所以要受到总公司负有刑事责任约束的主要原因,无疑在于分公司本身在法律制度中并未被赋予明确的法人身份,因此总体而言,其所应肩负的全部民事责任皆须由总公司来承担。
同时,分公司的实际运营活动也可以被视为是总公司整体业务的一种自然延伸。 换句话说,当分公司面临债务问题或陷入法律纠纷时,这些问题最终都将由总公司负责处理与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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