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谁来还款合适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之后,其所负担的债务清理过程需严格依据法律所设定的次序依次展开。
在这一流程中,破产财产将首先用于偿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然后再根据以下顺序对各类债务进行清偿: 首先,破产企业所拖欠员工的薪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以及抚恤金等应优先得到偿付; 其次,破产企业应付但尚未向员工个人账户划拨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也将被列入清偿范围之内; 再次,破产企业所欠缴的除上述两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款亦将得到相应的清偿; 最后,剩余的破产财产将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同一顺序的各项债务清偿需求,则将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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