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债务承担顺序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之事便是运用公司本身拥有的资本物资来支付其所有的债务,涵盖了货币资金、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等多个方面。
若公司的资产无法完全覆盖其所背负的全部债务,那么在特定的条件下,股东有义务在他们尚未投入的资金范围之内,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起补充赔偿的责任。 其次,当公司面临破产危机时,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费用以及公共同益债务,应当享有优先于普通债权人的受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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