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宣告破产之后,对于债务的处理必须严格依照相关的法律程序进行操作。
首先,由专门的破产管理人员全权接手公司的全部财产及各项事务,并对公司现有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点、价值评估以及妥善的处置安排。 在正式开始偿还债务之前,需要优先解决如下几个方面:1.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 2.被申请破产的企业对于其员工所拖欠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抚恤金等款项,同时还包括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3.破产企业所欠缴的除上述第二条所述之外的所有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拖欠的税款; 4.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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