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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借钱给公司不还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个别的自然人将资金融通转让给了企业机构,然而该企业并未能依据事先约定按时偿付欠款,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款的规定,此类企业需依照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假如上述企业对此表现出抗辩之势,拒绝履行债务偿还义务,那么这位个别的债权人可诉诸于人民法院,以强行索取自身的借款本金以及逾期利息。
在起诉和审理的整个过程中,若法院作出债务人需要还款的公正判决,但该企业却依然无视法律,那么受损失的债权人就有权力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款,向有关法院提出继续执行的申请。
在这个执行阶段,假设上述企业依旧忽视执行官指定的方式来保护已被查封的资产权益,致使其遭受了巨大的财产损失,该企业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起相应的法律后果。
总的来说,任何一位个别的债权人都可以合乎法规地借助于起诉以及执行的法律途径,全额收回自身的借款,保障自身的权益。
如果企业继续拒绝偿还债务,那么他们完全有权要求法院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同时也应该时刻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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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7: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