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后,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司宣告破产后,将对其财产进行全面的清理和结算,这其中必须通知所有债权人相关事宜。
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在于结算后须对企业所负之债进行清偿处理,为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与落实,有必要让各债权人了解到该企业已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而已得知此消息的债权人便需毫不犹豫地积极主张自身所属债权,同时企业亦应依据债权人所提出的债权金额予以妥善清偿。 如若存在未能足额偿还的债券款项,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人有权申请参加到分配过程之中,以便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获取优先受偿的权益。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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