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后普通债权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当公司结束运营之后,其股东有责任履行义务——成立清算小组对企业资产进行严肃有序地整理,从而可以直接站出来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拥有的债权权益,并且有权从清理行动中获得的财物偿还所欠债务。
而在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申请宣告破产的情况下,负有债务的债务人和属于其固有的财产持有者应该主动向管理部门偿还债务或交付财物。 如果这些人明知故犯,拒绝按照上述条款来向债务人偿还债务或交付财产,以至于债权人因此遭受了损失,他们仍然需要承担其原本的偿还债务或交付财产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17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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