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户营业执照贷款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司营业执照进行过户之前,其所负有的债务可在分立之后由分立后存在的各个公司共同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义务。
然而,若该等债务已获得了与各债权人之间达成的书面协议的另行约定,则该协议应优先于上述规定适用。此处所谓的“承继”即指合并时,涉及到的各合并不方的债权和债务,均应由合并后继续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来承担并负责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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