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规定降职错误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工作岗位及相应薪酬的变化(含薪资调整)应视为劳动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变更,必须遵循双方一致同意的原则。任何单方面的决定都将被视作无效操作。随后,员工工资收入应根据其实际所得金额为准,并不仅限于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部分。同样的,企业认为拒绝调换岗位等同于主动辞职的观点并未得到法律认可,并不能作为其正式解雇员工的依据。若用人单位未经合理解释,擅自裁剪劳动合同,这将会被视为非法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申请恢复履行原有合同或要求经济赔偿,具体规定为经济补偿金的双倍,即按照工作年限,每服务一年即可要求赔偿两个月的工资,而这些工资均将以过去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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