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变更后原法人的债务问题谁负责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规条例,当企业的工商注册事项发生重要变化,包括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原有的公司债权债务应当由替换后的公司全权承担,无需另行加以明确指出。
如若确实有必要对这些情形进行详细解释,只须阐明变更之前的债权债务由更改之后的实体所承继过来。 2、假设使用者以公司名义借款,那么,即使法定代表人有所更迭,这也并不妨碍还本付息的责任由公司单独负责。应当注意到,债务并非由法人个体背负,而是由公司集体承担,法人仅充当处理有关债务事务的机构。如果新的法定代表人并未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他就不会遭受直接的经济利益损失。倘若新任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股东,换句话说,即该公司为转让而来,然而股权转让手续亦有规范,特别是如果原股东的债务状况未能告知接手方;依照相应规定,这样一来,原股东可能要面临追责风险!因此,在公司法定代表人移交权力之前,务必认真核实债务偿付事宜,并达成相关协议,将原股东的债务偿付风险加以分割。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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