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公司合并成一个公司的,合并前债务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因此,两个公司合并成为一个公司的,对于两个公司合并前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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