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别人借钱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仅持有转账记录而未签署借据,这依然具有公诉资格。
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有权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所欠款项。 值得注意的是,转账行为可能源于多种法务往来,如贸易交易、租赁协议、投资活动等。 当债务人认可该笔转账是借款的一部分,或者虽然债务人声称此笔转账源于其他类型的法律关系,但未能有力地证明这一观点时,案件将会判定为借贷关系成立,出借人的还款请求亦将得到法庭的支持。 然而,假如债务人否认这笔转账为借款,且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来支持其立场,那么,借贷关系就无法被视为成立,法院也不会支持出借人的还款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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