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败诉后会永久执行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毫无疑问,债务理应得到清偿。
若因暂时性经济困难而无力偿还债务,在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决之后,债务人均可选择分期履行还款义务。 倘若具备还款能力却拒不偿还债务者,将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强制还款的判决。 显而易见的是,所有债务人都必须承担起偿还债务的责任,直至全部还清为止,且在此之后,便无需再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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