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作案工具手机能够归还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凡是犯罪分子用以实施犯罪行为的财物,无论其性质为何,一律视为犯罪工具,按照法律规定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因此,涉及到的手机,因其为犯罪行为提供了协助和支持,同样属于需要收缴的范畴,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没收,而非返还给当事人。 2.若某样财物与所发生的刑事案件并无关联性,且该财产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陷囹圄之时尚未被处置,亦未牵扯进任何犯罪事件中,则此类财物应在收到后即刻解除禁制,返还给当事人自由支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 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 违禁物品予以没收。 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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