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微信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微信或者支付宝转账单据能否作为有效凭证,需要结合特定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不同场景下的证明力度亦有所差异。
关键在于聊天资料之中是否包含充分的相关信息? 首先,若在聊天纪录中明确列出借款事宜的相关信息,那么借贷关系一目了然。 举例而言,倘若聊天纪录涵盖了微信/支付宝转账单据以及双方详细的聊天内容,据此可明确借贷关系确实存在,那么这类情形下微信/支付宝的转账单据无疑成为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的相当有力工具。 其次,如在聊天纪录中未能明确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甚而仅有一份微信转账单据,此种情形之下转账单据的证明力便显得颇为微弱。 在此情况下,审判官难以判断某项转账行为是否源于双方的借贷关系抑或是出于其他缘由。 即便具备微信转账单据,仍难使债务人承担起还款义务。 值得广大债权人留意的是: 在仅有转账单据而缺乏其他有利佐证的情况下,债权人不妨采取打电话获取通话录音等手段先行确认融资关系确实存在,待起诉之后再提交转账单据以资证明,同样可能收回借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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