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际债权人的认定标准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债务债权关系中,拥有请求权的一方被他们有资格督促另一方,即“债务人”实现某种特定的行为,或是遵守某项承诺的条例。
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权人具有明确的身份,也只能由其享有相应的权力,规劝义务责任方履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举例来说,当甲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甲方购买乙方的商品时,从交货角度来看,乙方将成为债务承担者,而甲方的地位则为债权人;换个视角看,如果是甲方进行支付行为,那么此时他就会成为债务承担者,而乙方则获得了向其请求还款的权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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