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罚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定金罚则的内容如下:
一、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因不可归责与双方但是人的原因导致债务无法履行的,定金也应当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