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因债权人原因造成债务违约应该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所以债权人躲避造成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可以请求提存,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一条
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第五百七十二条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 第五百七十三条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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