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合同违约责任是如何的,有没有法律依据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定金合同的违约责任是:
1、订约定金。 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 3、解约定金; 4、违约定金,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回收。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