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合同法规定代位权的行使是什么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代位权的行使是指代位求偿权的行使,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
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包括: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8 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