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债权转让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权转让指的是涉及的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一部分的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一般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如果是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中的新的债权人,因此原合同中的债权人因合同转让会丧失转让合同债权人所有权利; 如果是债权部分让与给第三人,第三人将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则原合同中的债权关系将由原来一人变陈两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而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可以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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