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是否需要公证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法的欠条不经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公证是国家证明权的体现,主要证明欠款人书写欠条的过程中是自己的真实意愿,没有受到他人的胁迫和威胁,欠条是本人书写等。
要借款人亲笔所写,写清内容,欠条就是有效的,可以不公证。 写欠条的注意事项: 1、欠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欠条的有效性。 2、欠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 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3、不要书写欠条的原因关系,比如: 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欠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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