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拒绝履行公证债权文书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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