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借条不还钱属于诈骗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仅凭持有借据却未能偿还贷款之行为并不足以定为欺诈罪责。
借据作为明确记载了债权债务存在关系的法律凭证,在常规情境之下,当借款人并未按照借据所载条款如期还款时,这只能归结于民事层面上的违约行为。 在此类情形下,作为债权人一方,即出借人可依法采取诸如提起民事诉讼类似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催收贷款欠款。 然而,倘若借款人在借款过程中就存在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意图,他们可能会采取虚构事实或者故意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法来获取借款,且这种行为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话,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刑事犯罪——欺诈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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