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对借款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借款合同乃由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旨在确立借款人借用贷款人款项,以及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之法律关系。
若借款合同未就支付利息事宜作出明确约定,则应被理解为无须支付任何利息。 然而,若借款合同对于支付利息事项表述模糊,且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则应依据当地或当事人所采用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多种因素来确定合理的利息金额。 此外,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原则上应被视为无需支付利息。 值得注意的是,借款的利息不得事先从本金中予以扣除。 若存在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情况,则应根据实际借款数额进行还款并计算相应的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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