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证件或文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不仅需要满足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还需要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下面,小编为你介绍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证件或文件? 内地居民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当事人需提供以下文件: 一、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当事人需提供以下文件: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2003年10月1日起,《婚姻登记条例》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单位或居委会的介绍信,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简化了协议离婚程序,也提高了离婚效率。但同时也有一些状况,导致不能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必须诉至法院: 一、双方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一方坚持离婚的; 二、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四、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离婚办理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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