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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人不承认借条上的借款该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贷款人对于所签订的借款凭据持有异议而拒绝予以承认,您可考虑采用如下几种策略加以应对:首要的处理方式是,集结更多具有说服力并能够确认借款凭证真实性的相关证据以证实借款事项的实际发生,诸如银行转账记录、知情者的证词或言论、贷款人和出借人之间关于借款事宜的详细聊天记录等等。
这也就意味着,您必须竭尽全力地证明自身确实曾经已将借款付诸于贷款人之手。
若存在有关银行转账的具体记录,无疑它能成为一项极具说服力的有力证据。
然而,若是采用现钞支付的方式进行借贷,那么,来自知情者的证词以及其他类型的辅助性证据更将在这个环节发挥极其关键的作用。
若经协商无果之后,您完全有权选择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通过遵照法律程序来维护您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在此过程中,司法机构将会全面审视各类证据,以便对借款事项是否真正确立作出合理决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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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9 10:2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