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款合同乃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
在这样的合同之中,作为债务人的借款人必须遵照预先订立的约定期限,如期偿还其所欠债务。 若双方并未针对借款期限做出明确约定,或者双方虽有约定但约定模糊致使无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明确定义,在此情况下,借款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自由决定何时归还债务; 而作为债权人的贷款人则有权通过催告的方式,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 对于借款合同中关于利息支付问题,若双方并无具体约定,则应视为无息借贷关系; 反之,若双方对利息支付问题存在约定但约定不明晰,且未能就此达成补充协议,则应依据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市场利率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以确定最终的利息数额。 此外,在自然人之间发生的借款行为,通常被视为无息借贷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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