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要求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借款合同的订立过程中,通常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素:明确出借人和借款人这两方当事人,便于确定债权债务人关系;
而且各方需对借贷事项达到共识,内容涵盖借款金额、借款期限以及借款利率这些主要款项。 而当上述几项条件都得到满足后,便可算作一份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 至于借款合同的效力问题,必须考察其实际执行情况。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正确的行使和接受民事法律权利、承担和履行民事义务的行为能力; 所表达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并且不能有任何欺诈或恶意行为; 同时,该合同也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范或者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准则,否则,这样的协议将被视为无效。 此外,对于特定种类的借款合同,可能会有另外一些特殊要求,来确保整个交易过程是合规且合理的。 比如在自然人之间的书面借款合同中,只有当贷款人真正把贷款资金交付到借款人手中的那一刻起,借款协议才开始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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