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朋友的钱没有借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没有书面借据的存在,当事人依然有可能通过其他可靠的举证方式来确认借贷事实的确切性。
如,他们可提供银行账户进账纪录、见证人所做的亲笔陈述、录音录像等视觉或听得见的媒介,以及电子文档等,用以证实借贷行为确实发生过。 然而,若当事人未能及时提交上述有关之证据,这便可能对其主张借款事实的决定产生负面影响。 基于此,当事人理应高度重视并积极地搜集并提供相关证据,以期能够有力支撑起其关于借贷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