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未写归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借据并未明确注明偿还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675条款规定,当出借人和借款人有共同意愿时,双方当事人皆可协商约定最终还款期限。
如因无法达成共识而产生纠纷,作为贷款人的一方有权向借款人发出书面催告通知其及时履行债务义务,即在合理期限内全额返还借款。 基于此,贷款人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优先考虑是否能与借款人达成协议——即确定具体的偿还日期; 否则,贷款人则需通过法律途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贷款人依约偿还所欠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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