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学借了几百钱不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借款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借款人便需严格遵守相关条款,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及款项。
若借款合同未具体约定还款期限,又或是约定模糊不清,无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之规定进行判断,则借款人可自由选择何时归还借款; 而作为贷款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借款。 例如,假设您的同学向您借用了数百元资金,若借款合同中已明确约定还款期限,那么他就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如期归还借款。 若他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他将需要按照约定或国家相关法规支付逾期利息。 若借款合同中未约定还款期限,或者约定不明晰,您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他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借款。 若他仍然拒绝偿还借款,您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其归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 总的来说,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您完全有权利要求同学归还借款,并且在必要情况下,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借款及其产生的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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