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借条欠钱不还怎么起诉他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持有合法有效的借据凭证,作为主张借款人未履行债务的依据,您有权依法向该人民法院递交诉讼书。
然而,若您在书写诉状方面存在实际困难,您仍可选择通过口述的方式进行起诉,此种方式由人民法院认真听取并记录,且会将之传达至被告方当事人。 在此期间,您作为原告人,有义务提交相关证据以证实您的主张。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独立收集到借据或其他必要的证据材料,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调查与收集这些资料。 届时,人民法院应以公正、客观的态度,对您提供的所有证据进行全面且深入的审阅与核实。 在正式提起诉讼之时,您需提供借据作为借款事实的直接证据,并详细阐述借款的具体细节,例如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约定等等。 倘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归还欠款,您可以在诉讼书中明确要求其偿还本金、利息(如有约定)及可能产生的违约金等费用。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见证人证言等,以进一步证明借款事实及其违约行为。 若借款人对借款事实提出质疑,您则需要准备相应的反驳证据。 总而言之,若您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借款人的欠款,您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书,并提供包括借据在内的相关证据,以充分证明借款事实及其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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