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无效期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经法院裁定认定借贷条据无效,根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严格遵守其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在此情况下,进行此等行为之人将应将通过无效借贷行为所获取的相关财产悉数退还。
倘若面临无法返还或者说已无实际必要进行返还这两种情形,则应按照有关法规对这些资产按下述原则进行价值评估及补偿款项给付。 在双方当事人中有任何一方存在过失行为时,应当向无过错方赔偿因其过失而导致的所有经济损失; 反之,若双方均有过失行为,那么他们就应该各自承担起自己应负的法律责任。 因此,当借贷条据被判定为无效后,我们应当依据上述法律条款来处理涉及到财产返还或价值评估以及赔偿责任等方面的事宜,同时还需根据过错程度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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