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上的虚假诉讼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在债务欠款纠纷案件中被发现存在不实之诉的行为,即当事人之间蓄意勾结,通过提起诉讼或参与调解等手段侵犯他人正当权益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坚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并依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乃至拘留的处罚;
若情节特别严重,已触犯刑法规定,则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此,倘若能证实债务欠条所载内容为虚构,且当事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的事实,那么法院便有权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同时采取相应的法律制裁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单方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企图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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