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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条没写明内容怎么认定
分类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之规定,如无书面约定,借款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订立。
然而,此项原则仅适用于非个人间借款行为。
因此,若借据未明确表述出借款的性质、货币类别、使用目的、金额、利率、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关键要素,则该份借据可能无法被视为完备的借款合同。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需借助其他相关证据来推断借款合同的具体条款,例如转账凭证、见证人证词、当事人陈述等。
若无法通过上述证据来确认借款合同的详细内容,那么该份借据可能无法独立作为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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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5: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