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怎么起诉跨省法院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欠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作为接受款项一方(即出借人),您有权将合同履行地设定为自身所在之处。
在此情况下,您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请求借款方尽快偿还所欠款项。 若借款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则应严格遵循该约定进行处理; 如合同中对履行地的约定不够清晰明了或未作任何约定,同时也无法从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中推断出来,那么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便享有对此案的管辖权。 若借款方身处异地且未能按时还款,您同样可以选择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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