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立案需要哪些证据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涉及借贷纠纷的案件,其立案所需的相关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借款合同、借据或者欠条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凭证,用以证明借款的确切事宜以及所涉金额之大; 其次,转账记录以及银行流水等电子数据资料,可以佐证实际支付借款款项的事实情况; 再者,当事人本人对于借款的阐述口供及相关信息,这其中可能会包含借款缘由、具体运作步骤、还款约定等重要细节; 此外,证人的声明确认,例如在亲眼目睹了借款过程且知悉相关事实真相的第三方证人的陈述; 另外,若存在利息方面的约定,则需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 最后,如果存在担保或者抵押行为,那么就需要提供担保合同或者抵押登记证明以证实其有效性。 以上所有证据都必须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查与核实,才可被视为认定事实的有效依据。 倘若当事人无法自行搜集到上述证据,他们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进行调查取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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