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没有借条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遇到没有借据却拒绝偿还债务的情况时,我们仍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证明实际借贷关系的成立。
这些辅助性的证据材料包括借款人本人的陈述、第三方见证者的证词、相关的货币交易记录、保存完好的录音录像资料、以及涉及借贷双方交谈过程中的短信息和微型博客聊天记录等等。 若是提供人难以独立获取这些证据材料,他/她便可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依职权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 法院将会对所有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查与核实,以便确认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 若经查实,证据确凿且充足,那么法院有可能会做出判决,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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