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借贷方未能恪守预定之期限偿还借款,则应依据相关约定或国家相应规定承担逾期利息的偿付责任。
这笔逾期利息应由借贷方承担,虽然这并不等同于其直接涉及到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明确指出,若被执行人在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及其他法定法律文书所指定的履行期内未如约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预定比例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若被执行人未能遵照法庭判决、裁定以及其他法律文书所指定的期间履行其应尽的其他义务,也应当承担该逾期违约应当承担的滞纳罚金。
这些规定皆与民事责任息息相关,而非刑事责任。
因此,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倘若广州姑姑未能按时归还借款,她可能将面临民事责任,包括支付逾期利息或滞纳罚金,但并无刑事责任的风险。
除非存在其他法律规定或特殊情形,通常情况下,仅是未能及时还款并不会导致坐牢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