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了老板的钱没有借条怎么要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没有书面借据的前提下,当事人仍然有可能提出其他种类的证据对借款事实进行有效证明。
比如,他们可以通过详细的陈述阐述借款的真实情况,或是依靠第三方的证言,如见证人的表述; 还可以引用银行或者网络转账记录来证实借款行为确实发生过; 此外,录音录像以及电子数据等也能作为有力的佐证。 若老板方面承认了借款的实际情况,那么双方可以通过达成和解协议或调解书的方式,明确借款的具体金额及还款期限。 然而,如果老板方面否认借款的存在,那么当事人就必须搜集并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借款事实的确存在,这样才能让法院有足够的依据去认定事实真相,进而做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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