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借条的借款能要到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种情况下未签订书面借据的欠款,是否能够追讨回来主要取决于还有没有其他证据用以证实该借款事实的确切存在。
在这一方面,表述方对于其提出的某些主张须承担举证的责任。 比如,当表述方无法提供明确的借据时,他们也可以运用其它类型的证据来进行辅助,例如转账纪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影、以及各类电子数据等等,这些都可以被视为确认事实真相的重要依据。 然而,如果表述方自身无法收集到这些证据,那么人民法院将会负责进行调查和搜集。 因此,即便在没有书面借据的情况下,只要能够通过其他方式有效地证明借款事实确实发生过,那么追讨欠款还是有可能实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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