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欠债,父亲是否有偿还的义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须知,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明文规定要求父辈为子女之债务提供赔偿责任。
此外,强制要求父母代为偿还子女所欠债务不仅不符合社会伦理道德规范,更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一个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已经具备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他可以自主地进行各项民事活动,例如签订合同、设立企业等,这也是我们常常所谓的“成年人”的含义所在。 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有权以自身的行为方式来建立、变更和解除民事法律关系,同时也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当然,考虑到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生活经验和判断力,他们的监护人有责任在必要时为他们提供指导或帮助。 但是,若该子女已年满18周岁,且其监护人未能履行应尽之抚养义务,则需要承担起偿还债务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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