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的公证事宜能否进行?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虽然可以采用这种方式,但实际上,合法有效的欠条并不需要经过公证便可具备法律效力。公证乃国家证明权之具体表现形式,主要用以证实欠款方在书立欠条过程中所表达的意愿乃是出自于自身,期间并未遭受任何来自第三方的威胁或逼迫;
同时,欠条也是由欠款方自行书写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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