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用不用写归还日期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条中的归还日期由双方自行约定,有约定的就写,没有约定的就不写。
若是借条原本有效,那么借条之中不包含还款期限,该借条依旧有效。 若是借条无效,那么不管还款期限是否有约定,该借条都自始无效,也就是说,还款期限并不会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 借条如下写才有法律效力: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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