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给别人,没有借条,能要回来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建议可以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
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收集借款存在的证据: 1、多发几条发短信要钱,如果对方承认,那么就保存好短信。 2、打电话协商要钱,然后注意录音。 3、如果借钱的时候有人在身边,可以要求证人作证。 4、如果通过银行转账,可以将转账记录打印出来。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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