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写欠条有没有法律效应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否则不能证明谁欠了谁的钱,或者欠多少钱,这个欠条的证明力就不够。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是说这个欠条必须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你拿着刀子逼着我写一个欠条,那么是无效的。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民事诉讼法要求谁主张,谁举证。你说别人利用你在书上的签名伪造了欠条,从法律上看它的取得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此时,你必须得证明它的非真实性。比如,你可以证明除了签名,其他内容都不是你的笔迹,因此不予承认。当然你也可以通过其他证人证明,这个欠条是某人自己伪造的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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